导语: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力度。1月27日,什邡市公安消防大队依法临时查封了一家违法家具店。
大队执法人员在对什邡市灯煌家具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销售展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未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排烟口面积不足、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等火灾隐患。
为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该展厅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拍照取证,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由于该场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经集体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给予什邡市灯煌家具店临时查封的处罚。
临时查封结束后,监督执法人员还向被查封的家居店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并要求经营者在查封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私自拆除封条,抓紧时间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要经消防检查合格才能恢复营业。
家具店经营者表示,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时限范围内认真完成整改工作,以确保能够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争取早日恢复营业。